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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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20:53

第四场:4月16日下午12:00―13:00报到4月16日下午13:30―15:30面试考生报到、面试时间和面试组号可登录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http://211.65.8.9/zscx/)或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官媒(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微发布(yzzdzswfb))查询。

申请条件1.不同类型教师资格所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认定流程(一)《教育学》、《心理学》报名和考试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7日~2009年12月11日2.报名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扬子江中路760号电话:0514—)3.报名条件: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扬高校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4.考试时间:2010年2月27日5.考试费用:32元/门6.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2月24

4.在扬高校的2010年应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扬州市教育局申请受理。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2月24日~2月26日(领证地点同报名地点)

组织分工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扬州市人事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新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相关职能处室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事部门会同当地国税、地税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

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8日下午、19日和20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