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 | 人数 | -- |
洗衣机 | -- | |
空调 | -- | |
食堂 | 个数 | -- |
食物品种 | -- | |
人均 | -- |
(1)国家免学费。对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和10%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年免收学费。
(2)国家助学金。对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总人数的15%)国家资助生活费,资助两年。
(3)学校奖(助)学金。学校按学费收入的5%设立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资助。
(4)普通艺术高考班不享受国家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5)书本费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国家助学金。对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总人数的15%)国家资助生活费,资助两年。升学就业(1)普通高考。2018年我校美术、音乐、舞蹈等专业继续开办普通高考班。2015级艺术高考班成绩喜人,141人参加艺术联考,本科上线人数108人,本科过线率高达76.6%,专科上线率100%。其中,美术专业66人参加联考,本科上线人数46人,本科过线率达69.7%。舞蹈专业48人参加联考,本科上线人数47人,本科过线率达97.9%。音乐专业27人参加联考,本科上线人数15人,本科过线率55.6%。
(2)“3+2”五年制大专。我校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开办“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班,前三年在我校就读中专,毕业获取中专文凭;后两年在对口高校就读大专,毕业获取对应高校的大专文凭。
(3)技能高考。学生毕业可参加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按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可录取到高等院校。
(4)就业。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除升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外,其他毕业生全部推荐就业。
“3+2”五年制大专。我校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开办“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班,前三年在我校就读中专,毕业获取中专文凭;后两年在对口高校就读大专,毕业获取对应高校的大专文凭。国家免学费。对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和10%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年免收学费。合作办学近年来,我校学生高考成绩斐然,获市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提高奖”,成为清华大学、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曲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重要艺术生源地。中职类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安置率达100%,毕业生遍及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等各大城市。被国家话剧院、东方歌舞团、武警总队文工团、省歌舞剧院、武汉歌舞剧院、武汉电信文工团、武汉邮政文工团、芜湖港文工团、武钢文工团等众多艺术团体列为育才基地。